注意!杭州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刚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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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22:51:31

今天,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郑重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这一举措无疑将为众多缴存职工带来重大影响。 其中明确提到,对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而言,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的限额提升至 2000 元/月,而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则调整为 1200 元/月。 新市民、青年人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通过市场租赁住房,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房租。这里所指的新市民是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 3 年的缴存人;青年人则是年龄在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缴存人。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了更大力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的支持作用,切实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所面临的住房问题,依据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要求以及《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建金监函〔2023〕311 号)等重要文件精神,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精心制发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8 号)。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条例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法可依。 2.《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浙建金监函〔2023〕311 号),此通知为本次政策调整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方向,旨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 三、主要内容 1.此次调整大幅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原标准中,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 1500 元/月,桐庐县为 1050 元/月,淳安县为 750 元/月,建德市为 600 元/月。现调整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 2000 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 1200 元/月,这一调整将为广大缴存职工在租赁住房方面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2.对于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情况,可依据向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赁信息将以本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查询结果为准,确保提取过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一政策充分考虑到新市民和青年人在住房方面的特殊需求,为他们提供了切实的帮助。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则是年龄在 35 周岁(含 35 周岁)以下的职工,明确的定义使得政策的实施更加精准。 4.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 12 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这种灵活的提取方式,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便他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资金。 四、文件实施时间 该文件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为广大缴存职工带来新的福利和机遇。 五、其他 具体细则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精心制定,以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操作的规范性。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的解读机关将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咨询服务。解读人将以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大家解答关于政策的各种疑问。具体的联系方式将在相关渠道公布,以便缴存职工随时咨询和了解政策详情。 此次杭州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调整,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回应,将为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广大缴存职工在解决住房问题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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